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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部:各地要推进旅行社信用监管
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行社高质量发展,文旅部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2023年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会议部署,扎实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集中打击高频违法经营行为,坚决遏制“不合理低价游”苗头和市场乱象扩散势头,着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为游客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出行环境。各地要推进旅行社信用监管,集中有限监管资源,重点监管失信企业和高风险企业。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失信主体“应认定尽认定”,增强信用监管震慑力。 《通知》指出,各地要对“不合理低价游”等市场乱象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重点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导游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兜售物品,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行为。要查处一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发布一批整治旅游市场秩序的典型案例,曝光一批影响行业形象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文化和旅游部将对重点案件挂账督办,对市场秩序治理不力的地区开展现场督查督办。 同时,丰富行业监管手段。各地要推进旅行社信用监管,综合运用行政约谈、行政指导、游客满意度调查等手段,加强对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执业行为的事中监管力度。要用好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功能,发挥电子合同在“不合理低价游”治理中的监测和预警作用,通过全国导游之家App记录执业轨迹,对擅自变更旅游行程等行为强化事中监管。 《通知》要求,旅行社要严格落实“一团一报”制度,遵守入出境团队旅游管理政策,对不按照要求填报的,按照《旅行社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旅行社要与游客规范签订旅游合同,推广应用电子合同,不得擅自变更行程。同时,各地要严格规范导游执业行为,净化导游执业环境。 此外,各地要按照《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行动方案(2021—2023年)》要求,严格规范导游执业行为,净化导游执业环境。要求旅行社等用人单位加强内部管理,依法向导游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收取押金、管理费等不合理费用。要加强导游业务培训,提升导游综合素质与服务质量,树牢“诚信为本、服务至诚”理念,规范提供导游服务。 来源:信用中国
2023-04-19
临沂郯城县:马头镇信用宣传进乡村 诚信为基护农安
为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鼓励、引导生产者和消费者“诚信做食品,理性看安全”,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4月9日,马头镇农安办结合第五届鲁南特色小吃文化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活动现场,志愿者通过发放诚信宣传资料,派发活动纪念品,现场答疑等形式向村民和农业生产主体积极宣传法律法规、惠农政策,宣传联合奖惩、信用修复等政策,倡导大家提升以诚信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控、自律意识,坚持红线守法准则。 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农村地区群众的诚信意识和法制观念,更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群众对诚信社会的认知度。 来源:信用郯城
2023-04-18
临沂郯城县:郯“诚”服务,打造信用修复“快车道”,帮助企业纾困解忧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郯城县发改局积极抓好政策宣传,简化修复流程,开展指导帮扶,打造信用修复“快车道”,帮助企业纾困解忧。 4月11日,郯城县发改局开展信用修复一对一指导帮扶工作,现场指导企业完成线上信用修复工作,并细致讲解修复过程中各环节注意事项,确保企业信用修复成功率100%,打通服务企业信用修复的“最后一公里”。本次共指导企业完成信用修复五十多条,切实加强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重塑自身诚信形象的意识。 来源:信用郯城
2023-04-18
临沂:全县农村信用信息平台业务培训会议召开
确保农村居民信用评价质量和进度,加快全面推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4月7日下午,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专班组织开展农村信用信息平台业务培训会,县农经中心负责人王鸿主持会议,各乡镇(街道)负责平台信息审核录入的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工作专班介绍了我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情况及下步工作重点,讲解了农村居民信用评价流程,强调了信息录入和信息审核的重要性,以平台演示的方式详细讲解了信息录入、审核的方法及注意事项,并现场解答了有关疑问;黄山铺镇、泉庄镇作为试点镇代表,结合一年的试点实践,传授了有关经验做法;培训会取得了良好效果。 农村信用信息平台是我县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基础平台,由一个PC端和两个移动端组成,依托该平台实现了对全县72万名农村居民、3786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43个村居的数据采集、数据管理、信用评价、信用应用全流程数字化操作与管理,保证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科学、合理、精准、高效。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完善提升平台功能,赋能助力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扩面提质增效。 文章来源:信用沂水
2023-04-18
司法部: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诚信信息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律师行为信用记录制度,促进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依法诚信执业,司法部开发建设并上线运行了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以下简称“公示平台”)。为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工作,司法部研究起草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诚信信息公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共21条,主要包括3方面内容: 一是总体情况。提出制定本办法的目的,界定诚信信息概念,明确公示平台是全国统一的向公众展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相关诚信信息的门户,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律师协会依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二是主要内容。明确公示诚信信息的具体范围,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律师协会上传信息时限和程序作出规定,保障及时、准确更新信息。 三是责任条款。为切实做好诚信信息公示工作,办法本分别规定了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反本办法规定,应予追究责任的情形,并可根据公务员管理和律师法相关规定予以惩戒。 记者了解到,关于诚信信息公示范围,司法部在关于《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诚信信息公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中作了解释。司法部作为律师行业主管机关,仅公示与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行为直接相关的诚信信息,包括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在行政管理、行业自律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其他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行业自律组织等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的,能够反映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诚信状况的信息。明确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诚信信息的范围,包括与执业活动相关的基本信息、年度考核信息、表彰奖励信息、评级评价信息、处罚处分信息等五类,并分别就五类信息涵盖的具体内容作出规定。 同时,为准确、完整、及时公示诚信信息,《征求意见稿》对诚信信息采集、汇聚、公示全流程,以及信息更新、纠错等重点问题作出规定。一是规定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律师协会的主要职责,即市、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具体开展诚信信息采集、审核和更新工作,汇集本行政区域内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诚信信息,报送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汇聚本省(区、市)全部诚信信息,推送至公示平台;司法部负责统一公示全国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诚信信息;各律师协会负责及时将本协会制作、更新的诚信信息报送同级司法行政机关。二是分别就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其他单位、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三类主体产生或者获取诚信信息后,如何上传和公示作出规定。其中,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产生或者变更执业诚信信息的,不对其上传信息、提供资料作出硬性要求。三是对于已经公示的诚信信息如何变更、纠错作出规定。 此外,《征求意见稿》也明确诚信信息公示期限。司法部在认真研究基础上,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关于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的相关规定,按不同处罚处分种类和程度,分别规定了六个月到二年的公示期。参考全国律协《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相关规定,对于训诫、警告、通报批评三种较轻处分不予公示。同时,对合并处罚的最高公示期限,公示期起算日,申诉、复议、诉讼不停止公示等重点问题作出规定。需要作出说明的是,对于被给予吊销执业证书处罚和取消会员资格处分的律师,因为不再具有执业律师身份,平台不显示其任何信息,包括不公示其被吊销执业证书和取消会员资格。 来源:信用中国
2023-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