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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刘兴亚:深化地方征信平台 提升征信机构服务能力!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范子萌)4月27日,上海市政府举行“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三场。围绕信用与消费者保护体系建设,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刘兴亚表示,金融领域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下一步,将持续深化地方征信平台建设,完善功能、创新产品,提供高质量征信服务,同时,着力提升征信机构服务能力,增加优质征信产品在金融领域的供给和应用。 刘兴亚具体介绍了近年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在这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的问题。去年以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推动上海市地方征信平台建设,成立了上海市联合征信公司,以“中小微企业数据库”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据库”建设为核心,覆盖了全市440万企业和新型农业主体,对接辖内金融机构需求,有效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问题。另一方面,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的评定工作,在上海全部9个涉农区全面落地,促进发放信用贷款,有效解决农户融资难问题。 “我们将持续深化地方征信平台建设,完善功能、创新产品,提供高质量征信服务。”刘兴亚说。 二是有效推动征信市场培育与发展,不断拓展征信产品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上海市有22家企业征信机构,人民银行充分发掘这些机构的信用信息应用价值,强化金融科技赋能,依托优化业务流程和对客户精准画像等手段提升信用信贷服务能力。 刘兴亚表示,将着力提升征信机构服务能力,引导征信机构加大绿色金融、科创企业、供应链等领域征信产品研发力度,增加优质征信产品在金融领域的供给和应用。 三是推动金融机构依托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长三角征信链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服务实体经济发展。2022年上海市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促成企业融资1471笔,金额573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融资笔数占96.29%。推进长三角征信链平台建设应用,累计上链企业1167万户,通过金融机构获取跨区域企业替代数据,助力区域一体化发展。大力推动有关职能部门的担保信息与登记系统共享互通,进一步提升企业动产和权利融资的便利度。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利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助力企业融资,深化长三角征信链应用,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刘兴亚说。 来源:湾区信用
2023-05-04
人社部:建立探索人力资源市场信用管理等新型监管模式
近日,人社部举行2023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年一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人社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副司长孙晓丽在会上表示,将建立探索人力资源市场信用管理等新型监管模式,完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深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更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孙晓丽表示,人力资源市场对促进就业创业、优化人才配置、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作为重要的市场主体,近年来,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迅速。截至2022年底,全国已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6.3万家,从业人员104万人,年营业收入达2.5万亿元,全年共为3亿人次劳动者和5268万家次的用人单位提供了专业服务,充分发挥匹配供需、专业高效的优势,助力稳就业保就业,取得积极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更好围绕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和提升人力资源配置效能为核心,加快推进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孙晓丽表示,一是完善市场法规政策体系,包括:制定出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加快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网络招聘服务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价规范等行业标准。 二是增强人力资源供求匹配效能,包括:持续举办国聘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专项招聘活动,引领带动更多的市场化就业服务活动,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作用,促进求职招聘信息对接,加强市场分析监测,提高供求匹配效率。 三是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包括:实施好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推介遴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着力加强制造业等实体经济人力资源服务支持,培育高水平猎头机构,开展市场化引才聚才行动,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出口基地建设,推进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促进行业集聚发展、开放发展、高质量发展。今年11月将在广东深圳举办第二届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打造市场化就业服务品牌,培育壮大市场化就业服务力量。 四是强化市场规范管理,包括:深化人力资源市场领域“放管服”改革,规范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建立探索人力资源市场信用管理等新型监管模式,完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深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更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加强招聘风险案例宣传,提升各类求职群体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来源:《中国信用》杂志
2023-05-04
明确条件、规范程序、强调协同联动 构建高效便捷的信用信息修复制度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诚信意识和诚信氛围得到了显著改善。特别是失信惩戒制度的广泛适用,对各行各业产生了强有力的威慑和惩戒效能,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各类社会主体守信践诺。但失信惩戒的目的不在于永久性地“抛弃”失信主体,而在于鞭策其改过自新,主动纠正失信行为,通过重塑信用来“回归”社会,并在整体上提高社会信用水平。因此,与之有机衔接的信用信息修复制度显得尤为重要。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就信用信息修复的条件、程序、协同联动等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回应了信用信息修复的现实需求,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原则导向和正面激励的价值遵循,不仅保障了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及时更新信用主体信用信息,进而客观真实地反映信用主体动态的信用状况,这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保障信用主体信用信息修复的权利 失信惩戒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其目的在于促进社会信用生态良好发展。我国不宜对失信主体进行永久性失信惩戒,而应当加强诚信教育,引导其积极主动改善自身信用状况,纠正失信行为。《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信用主体依法享有信用信息修复的权利。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情形外,满足相关条件的信用主体均可按要求申请信用信息修复”。一方面,信用主体有权修复的是失信信息,而非失信行为本身。换言之,信用主体可以在信息层面修复自己的失信状态,但无法对失信行为进行“洗白”,并恢复到失信行为未发生之前的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状态。另一方面,信用主体只要不具备禁止申请修复的情形,原则上都可以申请信用信息修复。这为信用主体申请解除信用惩戒措施、重塑信用提供了制度保障,将有效激发失信主体的守信意愿,为其主动纠正自己的失信行为提供内在动力。 二、明确信用信息修复的基本内涵 《办法》第三条对“信用信息修复”进行了定义,是指“信用主体为积极改善自身信用状况,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后,向认定失信行为的单位(以下简称“认定单位”)或者归集失信信息的信用平台网站的运行机构(以下简称“归集机构”)提出申请,由认定单位或者归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移除或终止公示失信信息的活动”。这一定义实际上是对信用信息修复的高度概括,反映出信用信息修复的主要特征:一是信用信息修复是指信用主体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后申请移除或终止公示其失信信息的活动。其中的“公示”仅指在信用网站进行集中统一公示;“失信信息”包括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其他失信信息。二是申请信用信息修复的基本条件是信用主体积极改善自身信用状况,包括了信用主体主观意愿和客观行为上的信用状况改善。三是申请时间应当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之后。四是信用信息修复申请的受理、移出和终止单位是认定单位和归集机构,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 应当指出的是,《办法》中所指的信用信息修复不包括信用信息异议,应当说信用信息修复和信用信息异议之间具有较为清晰的界限,其中前者修复的对象是失信信息,基本条件是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改善自身信用状况;而后者异议的对象是不准确、不完整和不适当的信用信息,且并不存在失信行为需要纠正。 三、明确不同信用信息修复方式的具体程序 《办法》采取分级分类施策的模式,将信用信息修复的主要方式分为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和修复其他失信信息三种,并就各自修复条件、修复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一种是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办法》明确了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范围,是指“以法律、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设列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其中信用主体申请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受理和审核单位均为认定单位,并由其决定是否同意将信用主体移出名单。对于认定单位共享的移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终止公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 第二种是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办法》对这一信用信息修复方式进行了详尽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办法》首先明确了信用平台网站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的范围。一是在被处罚主体上,自然人的行政处罚信息原则上不在信用平台网站公示;二是在行政处罚适用的程序上,信用平台网站对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不进行归集和公示;三是在行政处罚的类型上,对于被处以警告、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平台网站不予公示。这也从侧面明确了可以申请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的范围限于可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也就是说,对于不属于公示范畴的信息被非法或者不当公示的情况,不属于《办法》信用信息修复的范畴,而应当基于信用信息异议等其他制度来实现救济。 (2)《办法》明确了可在信用平台网站上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的期限。其中最短期限为三个月,最长期限为三年。其中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与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的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为一年。一方面,规定最短公示期,在制度层面确保失信惩戒给失信主体带来必要 “痛苦”,进而在事实上发挥威慑作用,以体现失信惩戒的严肃性和实质性,防止信用主体失信后肆意申请提前终止公示的情况发生。另一方面,明确了信用主体申请提前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的最早或最短时间,也即只有在最短公示期届满后才能申请提前终止公示。 (3)《办法》明确了提前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的条件:一是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义务,纠正违法行为;二是达到最短公示期限;三是公开作出信用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明确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相应责任。应当说,这三个条件的设置较为科学合理,分别代表着信用主体对过去失信行为的纠正、对现在受到失信惩戒的持续和对未来不再失信的承诺。三个条件之间环环相扣、自成体系,共同构成判断信用主体信用已得以恢复的最低要求,也反映了社会各界对失信主体的最低期待。此外,《办法》还规定,“法律、法规对相关违法行为规定了附带期限的惩戒措施的,在相关期限届满前,行政处罚信息不得提前终止公示”。 (4)《办法》明确了提前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三个环节:一是信用主体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提出申请;二是信用主体提交的材料应当包括责任义务已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和信用承诺书;三是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形式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并最终做出是否可以提前终止公示的决定。这里规定的形式审查充分考虑了整个程序的高效便捷性,而信用主体提交的信用承诺书,实际上是一种失信纠正型信用承诺,通过这种信用承诺加大了信用主体再次失信的责任,不仅可以倒逼失信主体基于诚信申请信用信息修复,也大大简化了申请程序,提高了申请效率。 第三种是修复其他失信信息。《办法》第十条规定“修复其他失信信息,按照认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这一规定体现了《办法》的严谨性,通过设定兜底情形,不仅适应信用信息修复的动态性需求,还有利于《办法》与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衔接。 四、要求信用信息修复实现协同联动 一是各个流程全面线上运行。《办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应当保障信用信息修复申请受理、审核确认、信息处理等流程线上运行”。信用信息修复的办理流程从线下转为线上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体现了“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等服务管理新模式的要求,必将给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修复带来高效和便利。 二是建立纵横互通的共享机制。《办法》强调构建全国“一处修复、处处同步”的信用信息修复体系,明确规定信用平台网站与认定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应当建立信用信息修复信息共享机制,在纵向的央地和横向的不同机关之间实现了修复信息互通共享。信用平台网站更新公示信息后,应当将修复信息共享至认定单位和相关系统,从制度上保障了各机关、部门、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实现信用信息修复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以更新,以保障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是建立信息同步更新机制。一是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作出信用信息修复决定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应当更新相关信息,地方信用平台网站运行机构应当配合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做好工作协同和信息同步;二是从“信用中国”网站获取失信信息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应当建立信息更新机制,确保与“信用中国”网站保持一致。信息不一致的,以“信用中国”网站信息为准。这保障了信用信息修复信息的唯一性和可信性,有效解决了不同机构公布的信用信息相互冲突的问题,降低了信息甄别成本。 五、明确不诚信的申请主体将受到严厉惩戒 信用信息修复为失信主体提供了改过自新的机会,这要求失信主体应当倍加珍惜,更为积极主动地守信践诺。《办法》规定信用主体在申请信用信息修复时,应当秉持诚实守信原则。对于信用主体提供虚假材料、信用承诺严重不实或被行政机关认定为故意不履行承诺等行为的,将受到以下严厉的惩戒:(1)由受理申请的单位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认定单位及时共享;(2)相关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三年并不得提前终止公示,三年内不得在信用平台网站申请信用信息修复,一定程度上剥夺了信用主体信用信息修复的权利;(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顾敏康 湘潭大学法学学部部长、信用风险管理学院院长;白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04-28
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郭歌:三方面发力助推信用数据价值发挥
2022年12月,《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出炉,数字要素发展迎顶层设计。步入2023年,《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框架亮相。全国两会中,“数字经济”成热议焦点;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更提出组建国家数据局。 近日,“发改英才”、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监测处郭歌接受财联社记者专访时表示,数字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推动从底层设施到上层应用,从制度体系到能力建设的全面发力,是加快各领域数字化发展、促进数字技术与各领域应用深度融合、实现数字化、智慧化提升的重要路径。 “信用数据作为记录信用的重要载体、标记主体信用水平的重要依据、输出信用产品和服务的价值源泉,是信用建设的重要基础与核心要素。”郭歌认为,未来,推动信用数字化建设和智慧化提升,将数据要素和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入信用体系建设,将信用信息全流程管理嵌入数字社会发展,有助于更好发挥信用数据价值和信用机制作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以信用数据为基础的共享应用体系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 “但信用信息的碎片化、不完整,信息不对称问题,一直是信用工作推进面临的首要问题。”郭歌介绍,针对此,在国家大力推动下,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横向连接国家部委、纵向连接省市级信用平台,实现了跨领域、跨地区的数据联通,有效推动解决数据孤岛问题。“目前,省级信用平台已100%接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约有97%的地级及以上城市的信用平台也已通过省级平台接入。平台归集的各类信用信息总量持续上升,已超过数百亿条。” 要将信用信息高效共享和使用,更重要的是,解决数据标准不统一、数据质量不能满足应用需要等问题。郭歌称,在此方面,国家层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方面,加强信用数据标准体系建设,将全国范围内的公共信用信息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归集共享;另一方面,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数据质量评估和专项治理工作,对信息漏报瞒报错报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据悉,目前报送数据合规率已由几年前的70%提升至98%。 统一标准、口径收集好数据后,数据挖掘、运用就更为迫切。 对于如何最大化挖掘信用数据,郭歌表示,应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强化信用信息的挖掘分析和创新应用。“我们可以通过基于信用主体、信用行为、行业特性和地域分布等多维度的深度挖掘、关联分析以及动态监测体系的构建等,着力提升信用风险的识别与预警能力。” 郭歌表示,数字化技术和智能化工具,已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升级的助推器,在这些先进技术的加持下,信用信息的加工处理效率得到了大幅提升,数据的价值效用得以充分发挥。 举例来看,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悉,目前,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已基本形成,全国平台已通过各省级节点联通地方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累计为各地平台和金融机构提供接口查询服务一亿余次;金融机构通过平台面向中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及信用贷款规模持续增长。 未来更好发挥信用数据价值和信用机制作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郭歌认为,应在三方面发力: 首先,要进一步增强信用数据开发利用的“动能”。进一步优化信用信息共享模式和技术,推动信用信息的深度共享,建立更加准确、完整、及时的信用大数据资源体系。加强信用信息的优质供给,进一步增强数据可用性,完善可追溯体系,提升信用信息的传递效率和共享水平。 其次,要进一步提升信用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效能”。以服务民生和实体经济发展为导向,进一步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和服务创新。增强信用产品的供给及多元化、多样化发展,更好服务多场景下的具体应用。提升信用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助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助力推动普惠金融服务增量、扩面、提质、降本,使信用良好企业更易获得融资支持。 三是,要进一步积聚信用信息合规安全使用的“势能”。持续优化完善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和标准体系,做好信用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完善数据授权机制,加强信用数据合规应用管理。强化信用信息系统安全保障,筑牢信用数据安全底座。
2023-04-28
如何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信用评级体系?
“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估值体系,促进市场资源配置功能更好发挥”。今年以来,中国特色估值体系建设主题在资本市场受到了广泛的关注。 债券市场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Choice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债券市场存续债规模已达144.77万亿元。在资本市场探索建设中国特色估值体系的过程中,债券市场的估值体系建设与完善,也不容忽视。 信用评级是债券市场估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债券发行定价和有效估值的重要依据。就此,上海证券报邀请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晟以及新世纪评级、联合资信等评级机构相关负责人就此进行了探讨。 立足高质量发展 把握“中国特色”内涵 上海证券报:自去年底监管部门提出“探索建立中国特色估值体系”以来,资本市场已开启全新的价值发现之路。作为债券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您所在的评级机构如何理解其内涵? 东方金诚:中国经济已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且正处于新旧增长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资本市场也需要根据新阶段新要求,在遵循市场一般规律的基础上,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道路,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资本市场的重要职能是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估值定价在其中发挥着引领作用,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构建中国特色估值体系是建立中国特色资本市场的基石。 信用评级是债券市场估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债券发行定价和有效估值的重要依据。一方面,信用评级可以解决债券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使金融资产得到公允的风险定价,从而实现金融资源在实体经济中的有效配置;另一方面,作为债券市场的“看门人”,当实体经济局部出现产能过剩、债务增长过快时,信用评级对潜在风险的揭示和信用风险上升趋势的预判会提高风险定价水平,从而抑制金融资源向高风险领域的进一步集中。因此,对债券市场来说,建立融合国际经验和中国国情的中国特色信用评级体系是构建中国特色估值体系的重要一环。 联合资信:建立中国特色估值体系的核心是在海外成熟估值体系的基础上进行本土化创新,在传统估值因素之外充分考虑“中国特色”影响因素,将国家战略、绿色发展、社会责任等外部因素纳入综合考量,从而更好地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引导资源向国家战略、可持续发展等领域聚焦,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国家战略的作用,促进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在讨论中国债券市场时,须要考虑中国特有的经济和金融环境、市场结构和监管制度等因素,以建立适合中国市场的债券估值体系。对于债券估值,中国特色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站在中国式现代化、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综合评估债券发行人风险和债券价值,兼顾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的企业有望获得长远且稳定的发展;二是通过全面衡量债券及发行人的内外因素综合评估债券的价值,而不是仅局限于债券的现金流、付息频率、期限等条款简单计算其价格。 立足国情 坚持“以我为主” 上海证券报:对于债券市场而言,中国特色估值体系应当如何建设?债券评级、估值体系需要从哪些方面进行调整和改善? 东方金诚:基于信用评级对债券信用风险定价的基准作用,对于评级行业来说,助力中国特色估值体系的建立,需要深刻理解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运行规律,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锚定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职责,不断优化完善评级技术、方法,探索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信用评级体系。具体来看,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力推动改革: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深刻理解党和国家政策意图,将服务国家安全、经济发展和金融稳定深度融入评级体系中,更好肩负起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维护金融稳定的双重功能; 二是充分发挥国内评级机构在认识和理解中国经济发展经验和债券市场基础逻辑方面的优势,坚持“以我为主”推动评级技术创新与发展,尊重并总结中国经济和金融发展的客观规律,加大对国内债券市场和各行业信用风险特征的理论研究,重新构建符合中国国情和资本市场运行规律的、以违约率为核心的评级技术体系和评级质量验证机制; 三是立足评级行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切实提升评级质量,合理提高评级区分度,同时,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通过科技赋能加强信用风险揭示和预警功能; 四是强化与债券市场参与各方的沟通,在及时向市场提示和预警信用风险的同时,协助地方政府和监管机构提前介入风险处置,推动金融风险的有效化解,降低债券估值大幅波动的风险,维护经济和金融稳定。 新世纪评级:从2022年债券市场主要券种的发行利率和利差来看,高主体信用等级的发行利率、发行利差均值均低于同期限低信用等级的发行利率、发行利差均值,全市场各类型债券主体信用等级间的发行利差均存在显著差异,总体上主体信用等级对各券种的发行利差具有显著区分度。这也说明,我国债券市场中目前的估值方式总体可以反映出信用等级所示的信用风险及信用风险溢价。 在个券方面,仍然存在部分债券的发行利率和利差与实际信用等级无法对应的情况,亦即债券定价无法反映信用风险。如个别债券在市场中的发行利率远远高于同级别债券的平均水平,更有高出信用等级低一个子级甚至两个子级的债券发行利率的现象。这就说明该债券的信用风险远高于其信用等级所示的信用风险,信用评级出现了虚高。 因此,对于专注于揭示信用风险的评级机构来说,应持续提升评级质量和评级结果可信度,构建评级机构的公信力,获得市场的普遍认可,才能为债券的准确估值提供可靠依据。 在国际评级行业中,违约率是检验信用评级质量的重要指标,也是投资者用以判定信用风险和信用级别可信度、作出投资组合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在2021年8月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中,首先就提出了“信用评级机构应当长期构建以违约率为核心的评级质量验证机制”“建立并使用能够实现合理区分度的评级方法体系,有效提升评级质量”,更加表明了违约率指标的重要性。 而在我国目前的债券价格形成过程中,并未对债券信用风险因素进行直接考量,多数是以经验判定的方式来确定的。因此,建议在债券市场构建合理的、相对统一的违约率验证机制的基础上,将违约率纳入中国特色估值体系,作为债券定价的重要参考指标。 上海证券报:中国特色估值体系的建设将对评估债券市场信用风险产生哪些影响?哪些领域的信用主体价值将有望得到重估?债券市场的估值体系,如何进一步优化? 东方金诚:相较于权益市场,债券市场估值体系已经较为充分地体现了中国特色。这突出表现在,债券市场对国有经济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已进行了比较充分的定价,也就是说,央企国企在债券估值定价方面更具优势。 国有企业是我国信用债发行的绝对主力。2022年,我国非金融企业信用债发行量11.9万亿元,其中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央企、产业类地方国企发行量分别为5.4万亿元、3.4万亿元和2.5万亿元,合计占比高达94.5%。发债主体更加集中于高等级央国企及优质龙头民营企业,且信用债发行利率明显偏低,估值也更加稳定。 近年来,随着国企改革扎实推进并取得显著成效,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都进一步增强。同时,优质龙头民营企业也凭借极强的市场竞争优势、应变能力及创新活力受到债券投资人的青睐。这意味着,央国企和优质民企在债券估值定价方面更具优势有其内在合理性。 需认识到的是,当前我国债券估值的颗粒度比较粗,精细化不足,这限制了估值在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制约了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预计随着中国特色估值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未来债券市场对国家产业链安全、关键技术和基础材料等战略性产业,以及绿色、可持续发展领域的资金引导作用将进一步强化,相关行业的央国企债券估值定价优势将进一步凸显,具有竞争优势的龙头优质民企债券价值有望进一步提升。 联合资信:对债券市场来说,传统的估值方法更多关注债券收益情况和企业经营等基本面因素,对企业外部性及其内生化等因素关注甚少。随着排污费、碳排放交易(碳排放税)、新能源补贴等政策的出台,以及全球供应链管理在生态保护、绿色、人权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企业外部性最终内化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得到越来越有力的实践证明。 因此,应立足我国国情、发展目标和发展理念,将中国式现代化、可持续发展理念引入现有债券估值体系中,使债券估值不仅反映经济价值和信用风险,还要兼顾社会价值,可以为价值投资和风险防范提供更系统更全面的参考。在此背景下,契合国家政策导向及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科技创新、产业结构升级、低碳等领域的行业主体债券价值有望得到重估。 为促进中国特色估值体系的构建,可以从几个方面进一步优化:一是,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债券估值体系的制度建设,完善债券市场机制体制,进一步推进市场发行与交易制度改革,提高低等级信用债券的流动性,增强债券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估值定价能力;二是,将企业可持续发展表现纳入考核体系,推动各方市场参与者对可持续发展的关注;三是,建议监管部门推动统一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标准,夯实发行人信息披露责任,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与效率,奠定债券估值的数据基础;四是,鼓励估值方法体系创新,推动有能力、有意愿的机构加入第三方估值机构队伍,为市场提供更加丰富的估值产品。 面向未来 引入可持续发展理念 上海证券报:建设中国特色估值体系对评级行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评级机构应当建立怎样的评价体系与之相适应?未来应当从哪些方面服务和推动中国特色估值体系的建设? 东方金诚:目前,在债券市场估值定价方面,信用评级对细分行业债券的风险定价和价格发现功能有待加强,在合理引导债市资金流向国家战略新兴产业、提高资金配置效率等方面的作用有待提升。 东方金诚作为评级行业的国有代表,未来将继续主动履行国有评级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社会责任担当。一方面,持续加强自身专业能力建设,优化评级方法体系,不断提升评级质量和专业服务能力,强化信用评级的风险揭示和预警功能;另一方面,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在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支持乡村振兴、服务中小企业、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等方面积极发挥专业优势,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联合资信:信用评级是债券估值体系的基础,信用债估值的准确性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信用评级的准确性,建设中国特色估值体系对评级行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评级机构应构建具有合理评级区分度的、能真实反映出不同发行主体和债券信用风险高低的新评级体系,有效揭示信用风险,奠定中国特色估值体系的基础。 同时,随着新经济、新业态的不断出现和演化,无论是生产要素的扩展,还是企业持续发展的环境、区域信用环境的差异等,都迫使评级机构站在更高的维度进行考量。为了能更加全面了解和考察发行人信用风险特征、更好地服务于中国特色估值体系建设,评级机构应将可持续发展理念纳入信用评级方法体系,使信用评级方法可以符合低碳经济、气候治理和绿色金融的时代要求,并能够对不同市场体制的适用性更强、更具有普适性。 上海证券报:贵公司将从哪些维度对评级方法进行更新?借鉴ESG(环境、社会、治理)投资发展实践,如何将中国特色估值体系与现行的ESG评级有机结合? 东方金诚:随着中国特色估值体系的逐步建立,东方金诚在评级方法更新和优化过程中,将更加侧重于考量受评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绿色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在促进国家产业结构升级和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方面发挥的作用等要素。 在新发展理念的引领下,我国陆续制定了“双碳”、共同富裕、乡村振兴、低碳转型等多个顶层发展战略,驱动企业经营目标从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向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转变,进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在此背景下,仅考量传统财务指标的企业估值体系需要与时俱进。 将ESG纳入估值考量,使企业估值不仅反映其财务和经济价值,更反映其社会价值,符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中国特色估值体系要求,是对企业可持续发展长期价值的综合评估。 近年来,东方金诚积极借鉴ESG投资发展实践,完善估值定价体系。从信用评级角度看,ESG评级的本质是关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潜力和能力。对企业价值的评价体系从财务绩效体系向ESG体系转变,背后是从股东视角向利益相关方视角转变。将企业的环境责任、社会责任、公司治理因素纳入综合考量,引导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的过程中兼顾股东、员工、客户、供应链和社会公众等多方利益。 联合资信:联合资信多年深耕评级行业与资本市场,在理论创新和实现评级行业高质量发展方面积极探索,将可持续发展理论纳入信用评级理论。近年来,联合资信与联合见智共同研发覆盖中国债券市场全行业发行人的“3C”信用评级,其具有高区分度的,优评级性能的特点。“3C”信用评级以“3C”信用评级理论为支撑,突破了传统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的二维分析框架,新增对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分析,更加全面准确地反映企业信用水平,能够为债券市场的参与者提供更好的信用风险服务。 “3C”信用评级理论中,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是指企业不断巩固、保持和提升核心竞争力以推动自身持续发展的能力,主要包括发展韧性、财务弹性和ESG。其中,发展韧性可以通过企业发展趋势、核心竞争力的可持续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进行衡量;财务弹性从自身持续造血能力、资产变现能力和再融资能力的角度进行评价;ESG重点考察企业面临的环境风险、社会风险以及治理水平。 此外,联合资信自主开发了符合国际标准、适合中国国情的ESG评级方法。联合资信ESG评级理念是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经济外部性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框架下形成的,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关注企业外部性内化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在评级体系中结合了国际通识指标和中国特色指标。联合资信通过开展多维度的ESG评级,为投资者提供ESG相关投资策略参考,为中国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服务。 联合资信的上述实践顺应了可持续发展的时代潮流,是助力中国特色估值体系的重要举措,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新世纪评级:“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估值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市场各方的广泛参与。信用评级机构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评级机构应充分发挥研究型机构的特色,不遗余力深挖自身潜力,为中国特色估值体系的构建,特别是股票市场估值体系的构建提供创新服务。 我国股票市场目前使用的估值体系的理论基础大多是起源于西方的估值理论和估值方法,以考量上市公司的成长性和盈利性为主。随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信用概念已深入人心。在对上市公司的价值发现过程中,也应考虑增加对信用因素的计量,以正确反映上市公司的信用价值。 在股票市场的估值体系建设方面,新世纪评级拟探索一套针对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的信用评价体系,深入挖掘上市公司的信用价值。这将有利于在估值过程中正确评估上市公司信用因素,也可有效改善当前国企估值较低的限制,为高评级国企提供更多的现实支撑。 另外,ESG因素是考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方面的重要指标,可用于对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的未来价值的评估。因此,建议我国股票市场的“中国特色估值体系”构建可对现有要素进行扩展,即纳入以下四大要素:成长性、盈利性、信用价值和ESG因素,这将更有利于合理评估证券价值。 来源:湾区信用
2023-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