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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信用监管工作会:加快构建信用监管常态化机制,奋力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
近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信用工作会议在榕召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蒲淳、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常斌出席会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司长刘敏主持会议,部分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作交流发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司局、直属单位,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和部分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要求,总结2022年和过去5年信用监管工作成效经验,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2022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持续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和巨大进步。回顾过去5年的生动实践,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无事不扰、无处不在,优化监管效能;坚持信用赋能、宽进严管,突出监管成效;坚持部门协同、社会共治,壮大监管力量;坚持寓管于服、以服促管,提高监管水平,通过一系列制度措施,市场监管能力提升明显,市场秩序稳中向好。 会议强调,要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下功夫,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围绕市场监管工作的着力点,加强信用监管工作统筹谋划,推动改革创新,构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信用监管机制,助推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 会议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聚焦监管效能提升,实现公正精准高效监管;要加大信用建设力度,塑造诚实守信市场环境;要发挥信用护航作用,推动信用赋能各领域监管;要创新信用监管工具,不断提升信用监管能力水平;要夯实信用监管基础,推动信用监管事业跨越发展。
2023-03-31
财政部:推动建立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分级标准
日前,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深入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落实全国会计管理工作会议要求,继续开展代理记账行业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对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推动建立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分级标准,加快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通知》明确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在推进行业整治工作走深走实的过程中,重点推动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信用监管、强化队伍建设等,确保行业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逐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现会计秩序有效整肃、执业风气全面好转。 一是推动建立部门协同机制。积极推动建立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间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整合监管资源,加强政策衔接,实现数据共享,充分运用其他监管部门共享推送的信息,及时掌握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有关情况,全面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监管,形成监管合力。 二是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将全覆盖核查、“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检查、重点专项检查等与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强化“互联网+监管”,对纳入监管范围的代理记账机构采取更加科学精准的监管措施。坚持“从严监管、从严执法”,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是加强行业信用监管。推动建立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分级标准,加快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记入会计领域违法失信记录,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相应措施,并完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公示制度,加大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力度。 四是强化监管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市县级财政部门一线执法队伍建设,整合行政执法力量,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分级分类分岗位组织专题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配齐配强与执法检查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为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提供坚实保障。 同时,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组织本地区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真做好2023年代理记账机构(包含注册地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企业,下同)网上年度备案工作,严格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十六条关于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备案信息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的审核。 据了解,2022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和已办理备案登记的分支机构,以及已注册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代理记账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于2023年4月30日前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向财政部门进行年度备案。代理记账机构和分支机构于2022年12月31日前跨原财政部门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应向其迁入地财政部门进行年度备案。 对于代理记账机构提交的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未按要求进行年度备案的,财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有关义务;对于已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但未能持续符合代理记账资格条件的,财政部门应当责令其在60日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由财政部门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 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行业协会,财政部门应当对其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应当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对于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可疑基本信息或会员机构信息的行业协会,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对其进行核查确认,对确实存在不实信息的行业协会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应当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文章来源:信用中国
2023-03-24
临沂:消费维权年主题确定 临沂市将这样提振消费信心
3月14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是今年该市“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记者现场了解到,2023年,临沂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组织围绕“提振消费信心”这一主题,将突出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在临沂”活动,年内新发展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2万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00家,同时,发挥全国网络交易监管和服务示范区作用,实施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着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叫响“红色沂蒙 诚信经营”品牌。 全面优化投诉举报处置工作,依托“12345·临沂首发”和全国12315平台,建立完善消费维权快速回应机制,做到有诉即应、多方响应,全心全意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 会前,举行了临沂市3.15“提振消费信心”主题活动暨汽车放心消费季启动仪式 据了解,为全面促进消费,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广泛征集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23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确定为“提振消费信心”。“提振消费信心”具有以下含义: 坚持履职尽责,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是法律赋予各级各部门和消协组织的职责使命,也是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力的重要方面。提振消费信心,必须坚持消费者立场,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通过立法、司法、行政、行业、媒体、专家等各方力量,从政策、理论、法律、标准、社会舆论等多维度、全方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实现消费维权协同共治。 坚持需求导向,顺应消费需求多元化趋势,推动消费供给提质升级。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需求也呈现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的特点。提振消费信心,应将促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从消费供需两端入手,通过建立健全消费者评价机制,促进生产企业对照消费需求提高供给标准、提升供给质量。同时,通过加强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关注消费新动向、树立消费新理念,从而促进新供给、创造新需求,形成更多新的增长点。 坚持问题导向,找准主攻方向,解决消费者“急难愁盼”的问题。提振消费信心,要以改善消费条件、优化消费环境为主攻方向,聚焦消费者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升消费者投诉便利度和诉求化解率,构建和谐的消费关系,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临沂资讯网
2023-03-24
“红色沂蒙•诚信经营”—郯城县诚信315信用修复周主题活动圆满收官
为促进市场主体提高诚信经营和信用管理水平,激发守信意愿,营造诚信经营的社会氛围。3月14日-17日,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县交通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举行“红色沂蒙•诚信经营”暨“诚信315信用修复周”主题活动。 活动现场,围绕“诚信315信用修复周”主题,一对一指导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同时对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联合奖惩措施进行了解读,并对不同产业容易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种类以及对应的信用修复要点进行指导。 此次活动累计培训企业80多家、答疑200余次,主要覆盖交通运输、医疗健康、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管辖区企业。下步,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将重点围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目标,通过强化政企互动,强化信用修复服务,积极引导、鼓励失信市场主体及时查漏补缺,改善自身信用状况,着力构建信用修复工作有效机制,全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来源:信用郯城
2023-03-24
临沂市举行信用惠企政策宣讲及信用修复专题培训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文件精神,推动信用主体主动修复失信行为,着力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临沂市信用体系建设服务中心与临沂市工商联联合举办了2023年临沂市信用惠企政策宣讲及信用修复专题培训会。市信用体系建设服务中心、市工商联有关同志以及200余家企业代表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发放了《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手册、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临沂站宣传折页、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流程指引等宣传材料。 市信用体系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围绕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和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对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的范围、修复指南及具体修复流程和操作方式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述,帮助参训企业全面了解信用修复重要性及必要性,主动接受诚信教育,掌握信用修复流程及要求。 下一步,市信用体系建设服务中心将继续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为企业做好信用服务工作,切实提高企业诚信守信意识,有力推动临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来源:大众网
2023-03-24